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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学习: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2-11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1.定义: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职能:信用中介职能、支付中介职能、信用创造职能和金融服务职能。

(二)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

1.设立

2.商业银行的变更

(1)重大事项变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①变更名称;②变更注册资本;③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④调整业务范围;⑤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⑥修改章程。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2)合并和分立: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3.商业银行的接管

4.商业银行的终止

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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