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5-23

为了方便备战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经济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

1、 民事裁定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而民事判决解决的则是诉讼中的实体问题。

2、 民事裁定所依据的是程序法,民事判决所依据的是实体法。

3、 裁定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作出,而判决一般只能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