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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可转换债券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09

又到周一,大家都恢复元气了吗?新的一周,新的开始,但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备考要继续进行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第五章的知识点“可转换债券”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学习愉快!

【知识点】可转换债券

一、含义分类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可转换债券

公司普通债券和证券期权的组合体。

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或转换比例,自由地选择是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一)不可分离的可转换债券

其转股权与债券不可分离,持有者直接按照债券面额和约定的转股价格,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在发行时附有认股权证,是认股权证和公司债券的组合。

二、基本性质

证券期权性

实质上是一种未来的买入期权

资本转换性

在正常持有期,属于债权性质;转换成股票后,属于股权性质

能够赎回与回售

一般会有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三、基本要素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可转换债券

1.转移价格

在债券发售时,所确定的转换价格一般比发售日股票市场价格高出一定比例,如高出10%~30%。

2.赎回条款

发债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债券的条件规定。

赎回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

设置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债券持有者积极行使转股权,又被称为加速条款。也能使发债公司避免在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按照较高的票面利率支付利息所蒙受的损失。

3.回售条款

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卖回给发债公司的条件规定。

回售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回售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持券风险

4.强制性转换条款

在某些基本条件具备之后,债券持有人必须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无权要求偿还债券本金的条件规定。

【提示】赎回条款和强制性转换条款对发行公司有利,而回售条款对债券持有人有利。

四、特点 

优点

筹资灵活性;资本成本较低;筹资效率高。

缺点

存在一定的财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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