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时间越来越紧张了,你准备好了吗?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权的行使
1.一般要求: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必须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并做到勤勉尽职、审慎周到,不得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也不得利用代理权牟取私利。
2.滥用代理权的禁止: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法律禁止滥用代理权。
后果:(1)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其行为视为无效行为,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为方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持续更新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同时为考生开设了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移动班不同辅导班次,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另外,为配合网校辅导课程特推出2016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辅导书,现在订购,限时尊享7折优惠并且购书送价值1500元大礼包(详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彬彬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