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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证券发行(3.21)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3-21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证券发行

  1责任:已发行未上市 撤销发行核准,发行人按发行价+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

  2.承销:代销销与包销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承销

  【票面总值】超5000万,应有承销团承销

  (2)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未采取自销或配股的——代销

  (3)期限:不超过90日

  (4)禁止: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不得预先预留和购入所代销包销证券

  (5)失败:发行采用“代销方式”,期限届满,数量不到拟公开发行的70%视为失败。面额+利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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