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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的订立(03.0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3-07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一、合同的订立:

  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组织。但是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相应对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委托签订合同。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书面形式:不仅仅是落在纸上的。包括信件、传真、电传、电报电子邮件

  口头形式:口头或电话口头。

  其他形式:可以是默示合同。比如用手势,伸手招呼出租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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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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