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1-22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1.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解释: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十八周岁“以上(大于等于)”的公民;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小于)”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②“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提示:法人组织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在成立时同时产生,到终止时同时消灭。

  2.意思表示要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热招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全面开始,网校辅导专家提醒广大考生尽早制定学习计划,同时结合网校考试辅导课程及辅导用书,高效备考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开设了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最新添加移动班不同辅导班次,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另外,网校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辅导书正在火爆预订,现在购买,限时尊享7折优惠(详情>>)!正保会计网校将一如既往,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网校与您共同努力,2016年梦想成真

  梦想成真辅导书预订>> 2016年中级职称辅导课程>> 2016年报名咨询入口>>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