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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8-18

  【题目内容】

  【例题·单选题甲、乙发生合同纠纷,继而对双方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效力发生争议。甲提请丙仲裁委员会确认仲裁协议有效,乙提请丁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关于确定该仲裁协议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应由丙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

  B.应由丁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定

  C.应根据甲、乙提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时间先后来确定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或丁法院裁定

  D.该仲裁协议自然失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精华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9月12日即将到来,备考时间日益紧迫。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第一章“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请问仲裁协议、判定和裁定的区别是什么? 

  答疑老师回复: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仲裁协议的作用:

  1.它是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依据,双方须受仲裁协议的约束。

  2.它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有关争议案件的管辖权的依据。

  3.有仲裁协议,可以排队法院对有关争议案件的官辖权的任何一方不应再向法院起诉。

  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比如:甲向A法院起诉,A法院一看,说“你这个案子应当向B法院起诉”,于是就裁定“不予受理”。这是对“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是“裁定”。又如:甲把乙打伤,乙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甲赔偿乙各项费用5000元。这就是对“实体问题”作出的决定,而且一个案件只能是在最后有这么一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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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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