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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区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8-14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9月12日即将到来,备考时间日益紧迫。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中级会计实务》第十六章“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区分”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区分

  详细问题描述:

  麻烦老师讲一下长投的成本法与权益法形成什么差异?

  答疑老师回复:

  成本法是适用于控制达到企业合并,持股比例一般是50%以上。权益法是没有达到企业合并,是达到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持股比例一般是20%——50%

  权益法下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和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如果前者小于后者要调整长投

  借:长投

    贷:银行存款等

  营业外收入  差额

  成本法下不做此处理

  对于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成本法下不做处理,权益法下按照调整后的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

  借:长投

    贷:投资收益

  分配现金股利,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投

  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发生变动,成本法不做处理,权益法:

  借: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

    贷:长投

  或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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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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