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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的渊源(5.11)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5-11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日益紧张,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特地整理了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经济法的渊源

种类 制定机关 效力 名称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仅次于宪法 XX法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低于宪法和法律 XX条例
地方性法规 省、市级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委、行、署及直属机构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XX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 省、市级的人民政府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同级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司法解释(NOT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权力机关大于行政机会

  人大及常委会大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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