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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20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即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即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8.除前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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