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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征收增值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20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不抵扣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6%)

  应纳税额=销售额×6%

  (3)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不抵扣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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