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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25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按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 有名合同 法律设有规定,赋予名称
无名合同  
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诺成合同 买卖、租赁合同等
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
按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 要式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银行借款合同
不要式合同  --
按双方是否互负义务 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 买卖、租赁合同等
按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主合同 买卖、租赁合同等
从合同 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等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调整对象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
【注意】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若作为平等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也适用《合同法》
不调整 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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