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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保险经纪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2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1.性质:保险经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实施保险经纪行为。保险经纪人既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它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经营组织,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2.佣金:

  (1)佣金一般由保险人支付。如果保险经纪人与投保人约定,投保人应当为保险经纪人的中介服务提供佣金的,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保险经纪机构不得同时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

  (2)佣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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