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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1-28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注意】其他企业纳税人销售初级农产品适用13%税率,销售深加工农产品适用17%税率。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8.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

  (1)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2)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3)自2009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依法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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