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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股东权的分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11-18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 )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东权的分类

分类标准 股东权分类 具体权利类型
股东个人利益和全体利益 共益权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累积投票权、会议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知情权、提起诉讼权。
自益权 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权、股份转让权
股权行使的条件 单独股东权 自益权、表决权等
少数股东权 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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