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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11-12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 )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因 发生时间 效果
中止 客观因素: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暂停
中断 主观因素:(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进行中 重新计算
延长 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时效届满后 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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