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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关联方的范围总结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11-11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 )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关联方的范围

  该企业的母公司,子公司,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等等……

  2、与关联方交易的限制和禁止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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