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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关于“特别决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10-27

  2014年中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启动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招生工作查看招生方案>>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特别决议事项  通过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分立和合并
3.公司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修改公司章程 
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1.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3.发行公司债券 
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1.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解散
2.修改公司章程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4.变更公司形式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1.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4.合作企业的解散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会议  和解协议草案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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