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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12-04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1.条件: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约定看约定,没有约定,一致同意。

  2.责任:★

有限普通合伙人 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有限合伙人 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总结】

  无论是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对于转变前发生的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转变后的企业债务,按转变后的身份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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