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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8-15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备战正当时,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正保会计网校已开通2014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立即体验>>。另外,网校学员在论坛和全国学员进行互动,大家一起鼓励、一起进步!以下是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职权

  2.股东会的形式

  3.股东会的召开

  4.股东会的决议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1.董事会的组成

  2.董事会的职权

  3.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董事会的决议

  5.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1.监事会的组成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3.监事会的决议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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