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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资产损失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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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损失(P397)

  1.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企业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损失;

  (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提示】除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外,其他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2.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

  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预付)账款损失等。

  (1)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2)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3.企业非货币资产损失(P398)

  (1)存货盘亏损失,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存货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以及存货被盗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2)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以及固定资产被盗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3)在建工程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部分,在建工程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工程物资发生损失的,比照存货损失的规定进行认定;

  (4)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对被盗伐、被盗、丢失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5)企业由于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或变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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