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汇兑损失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7-23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备战正当时,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正保会计网校已开通2014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按章练习”模块立即体验>>。另外,网校学员在论坛和全国学员进行互动,大家一起鼓励、一起进步!以下是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汇兑损失(P391)

  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能重复扣除)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不符合相关性)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禁止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P392):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行政性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提示】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解释】行政性罚款不可税前扣除,经营性罚款可以扣除。

  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公益性的捐赠也不得扣除);

  6.赞助支出;

  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解释】管理费强调的是法人之间主要是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费不可扣除;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利息,强调的是非法人机构之间的不得扣除。

  【提示】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扣除;免税收入是国家对于特定项目的税收优惠,相应的成本费用应当可以扣除。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