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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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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346)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但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P335)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

抵扣方法 具体内容
以票抵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2)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算抵税 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买价=价款+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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