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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利润分配——法定盈余公积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12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米。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坚持往往最为重要!加油,伙伴们!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

利润分配——法定盈余公积

1.提取
  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注意】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不提是可以的,但提就必须按照10%提。2.用途

2.


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
弥补亏损
×
扩大生产经营
转增资本
【注意】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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