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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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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50%)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50%)通过。
      【注意】非出席会议。
      【举例】某股份有限公司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5人,在表决时4人同意,1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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