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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05

你想要的生活别人正在生活着,你所盼望的别人正在经历着。唯有向前才能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一步,也唯有奋斗才是走向理想生活的正确道路。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1.组成

人数5-19
【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3-13人
董事长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链接1】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链接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职工代表“可以”有职工代表
任期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链接】同有限责任公司
兼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2.职权
  与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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