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经济法

吐血整理!中级经济法答疑精华90问(第11问:邀请招标)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05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快考试了!为了让各位考生有所获益,小编吐血整理了众考生们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至,祝大家备考愉快!

试题:【例题·单选题】某事业单位拟采购一种特定的技术服务,经向社会公开招标没有合格标的,在此情形下,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该事业单位可以采用的采购方式是( )。
  A.询价
  B.邀请招标
  C.竞争性谈判
  D.单一来源采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采购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提问:什么情况才选B邀请招标

解答:邀请招标是指按照事先规定的条件选定合格供应商或承包商,只有接到邀请者方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中级会计职称模考开始预约了,点击了解详情>>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