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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血整理!中级经济法答疑精华90问(第8问:仲裁效力异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01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快考试了!为了让各位考生有所获益,小编吐血整理了众考生们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至,祝大家备考愉快!

试目: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B.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效力
  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裁定
  D.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因此选项C表述不对。只不过若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提问:师,什么叫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举个例子来看下?

解答:仲裁效力异议简单来说,就是有人认为仲裁协议有效,有人认为无效,这就是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比如说签订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承认仲裁协议有效力,一方否认仲裁协议的效力。这就是存在异议。此时为了确定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力是可以诉讼的。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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