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没有一蹴而就的成功,只有日积月累的进步。知识和能力都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要有扎实的基础,要温习和巩固,不能急于求成。为了帮助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广大考生每日积累点滴知识,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第20章的知识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定义,以供大家更好地记忆,祝大家学习愉快!
【知识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定义
1.母公司
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的主体。
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
(2)母公司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2.子公司
子公司是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需同时具体两个条件:
(1)只能由一个母公司控制;
(2)子公司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以及信托项目等主体。
3.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2)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备注】规模大小、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与集团其他公司业务性质的差异均不影响合并范围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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