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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知识点:融资租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1-08

“持中级会计职称证书优先”是很多公司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的岗位要求之一,那么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真的这么重要吗?当然了,我们一起来学习吧!每天搞定一个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感觉空气都是甜的了,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知识点:融资租赁整理新鲜出炉!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解析

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融资租赁

一、租赁的基本特征

1.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借物还钱,并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来体现。

3.租金分期支付。

二、租赁的分类

租赁分为经营租赁(比如神州租车)和融资租赁(比如飞机租赁)。

经营租赁

(1)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选定;(2)租赁期较短;(3)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租赁公司负责;(4)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以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

融资租赁

(1)设备根据承租企业提出的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2)租赁期较长;(3)由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4)租赁期满,按事先约定的方法处理设备。包括退还租赁公司,或继续租赁,或企业留购。通常采用企业留购办法

三、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

(一)直接租赁

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租入所需要的资产,并付出租金。

(二)售后回租

根据协议,企业将某资产卖给出租人,再将其租回使用

(三)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是指涉及到承租人、出租人和资金出借人三方的融资租赁业务。一般来说,当所涉及的资产价值昂贵时,出租方自己只投入部分资金,通常为资产价值的20%~40%,其余资金则通过将该资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第三方(通常为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租赁公司然后将购进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用收取的租金偿还贷款,该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出租人既是债权人也是债务人,如果出租人到期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资产所有权则转移给资金的出借者。

小结

租赁方式

当事人

租赁物所有权

租赁物采购资金来源

合同关系

直接租赁

出租、承租

出租人

出租人全额

租赁合同

售后回租

出租、承租

承租人→出租人

出租人全额

出售合同

租赁合同

杠杆租赁

出租、承租、资金出借者

出租人

出租人+资金出借者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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