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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04

现已进入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预习阶段也是要讲究备考方法的!有效的备考方法可以帮你提高备考效率和备考质量!每天搞定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慢慢积累会有属于自己的一本书。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来啦,你得看呀。

中级知识点

中级经济法——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

(1)预算编制权
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2)报告权
向“全国人大”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向“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3)执行权
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4)决定权
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5)监督权
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
(6)改变、撤销权
改变或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对于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的上班族考生来说,困扰他们备考的最大难题必然是——时间。上班族考生白天需要工作,下班后的备考时间对他们来说就格外珍贵。天才是不足恃的,聪明是不可靠的,要想顺手拣来的伟大科学发明是不可想象的。相信自己,努力一定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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