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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知识点:吸收直接投资详解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26

时间会记得,你翻过的书,背过的笔记,老天会看到,你努过的力,流过的汗滴,别把负担,留给自己,满腔的报负,就全部写到考卷里,祝你中级会计师考试顺利!加油吧少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科目吸收直接投资知识点整理出来了,快来看一看吧。

中级知识点

中级会计财务管理——吸收直接投资: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1. 吸收国家投资

2. 吸收法人投资

3. 合资经营

4. 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二)出资方式

1. 以货币资产出资

2. 以实物资产出资

3.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4. 以工业产权出资

5. 以特定债权出资

三个要点:

(1)以货币资产出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最重要的出资方式。

(2)不得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

(3)可以将特定债权转为股权的情形有:

①上市公司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债权;

③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时,经银行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协商同意,可以按照有关协议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将其债权转为股权;

④根据《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境内债权人将持有的债权转给外国投资者,企业通过债转股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

⑤按照《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时,账面原有应付工资余额中欠发职工工资部分,在符合国家政策、职工自愿的条件下,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可转为个人投资;未退还职工的集资款也可转为个人投资。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略

(四)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特点

1. 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2. 容易进行信息沟通

3. 资本成本较高——相对于发行股票

原因:筹资费用低但是分红高

4. 公司控制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

5. 不易于进行产权交易  

考前满信心,下笔如有神;休息多静心,养好精气神;思考必细心,身心都入神;答题要用心,聚精又会神,中级会计考试心态最重要,千叮万嘱为你好。祝你马到成功,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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