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税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14

开始努力吧!在这个过程中你必须放弃很多东西,但你要明白它们都不是你最终想要的,你要相信在你成功以后,总有一天它们会再回来,而且比现在更美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到来,每天搞定一个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感觉空气都是甜的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知识点整理新鲜出炉!

中级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税范围:

一、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等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一)应税所得范围及类别

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应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取得上述所得的都应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所得,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所得、债务重组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等。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1. 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 转让财产所得

①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②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个人住所地)确定。

你要包容那些意见跟你不同的人,这样子日子比较好过。你要是一直想改变他,那样子你会很痛苦。要学学怎样忍受他才是。你要学学怎样包容他才是。生活中每天充满阳光,认真理解每一个知识点,在中级会计职称的相关内容中翱翔。

相关推荐:

中级快考试了没有学习的欲望!想想网校的万元奖学金!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预报名开始 早学习早拿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