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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国有独资公司
1. 章程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 “股东会”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2)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3)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和改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 董事会
(1)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4)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解释】对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不是必设机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设经理,而设总裁、首席执行官等职务,行使公司的管理职权。
4. 监事会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提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5. 兼职的限制
(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兼职。
(2)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经典例题】
【(2018年)·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的聘任和解聘方式是( )。
A.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B.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由监事会解聘
C.由监事会聘任或解聘
D.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或解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2016年)·单选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因此选项A错误。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B错误。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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