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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法定免责事由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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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法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和理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关的证明,证明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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