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义务转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2-17

计划报考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距离报名还有不到1个月时间。 如果你是新手小白,要抓紧每分每秒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义务转移。给你准备好了,快来学习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义务转移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时,除了应当征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外,还应当遵守《合同法》有关转让权利和义务转移的规定。(双务有偿合同)

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后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

1.合并

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2.分立

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链接】《公司法》: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还没有备考中级会计职称的小伙伴,要抓紧了!跟上大家的步伐,向着中级会计备考之路冲!冲!冲!正保会计网校会作为大家坚实的后盾,全力支持大家!

更多推荐:

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仍有疑问?一键知晓

忌光学不练!备考中级会计职称一定要做题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