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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追索适用情形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1-20

学习贵在勤奋,虽然有时也会失败,但也不要放弃。每天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日积月累,美好的结局总不会离我们太远!现在就开始学习追索适用情形这个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追索适用情形

追索适用情形

(1)实质要件

①到期后追索——到期后被拒绝付款

②到期前追索——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2)形式要件

①已在“法定期限内”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

②获得“拒绝证明”

【理解】能证明,合法的付款请求权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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