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努力攀登顶峰的人,才能把顶峰踩在脚下。努力搞懂中级会计职称每一个考点,才能成功登顶!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为了帮助考生轻松备考,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经济法》知识点内容,学习起来吧!
转让限制 | 发起人 |
(1)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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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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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限制 | 董、监、高 |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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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监、高及5%股东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该公司所有(禁止短线投机交易操纵股价) 【注意】证券公司“包销”购入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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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 | 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 ||
出审计、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的机构人员 | 为股票发行 | 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 |
为上市公司 | 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 ||
上市公司收购 | (略) |
还没有备考中级会计职称的小伙伴,要抓紧了!跟上大家的步伐,向着中级会计备考之路冲!冲!冲!正保会计网校会作为大家坚实的后盾,全力支持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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