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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出资义务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06

对于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的考生来说,备考时间都是十分宝贵的。但是不少考生对于开始2020的备考之旅还摸不到头绪。新教材还没发布呢,不如在这里学些知识点,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如下:

债权人主张名义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按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处理(名义股东未出资,实际股东未尽出资义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名义股东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知识点:股东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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