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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知识点:财产份额的出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04

好高骛远的一无所得,埋头苦干的获得知识。努力搞懂中级会计职称每一个经济法知识点,你一定能离成功更近一些!加油吧,每一个备考中级会计职称的小伙伴们!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知识点:财产份额的出质

【注意】出质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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