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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目标及提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09

《经济法》

随着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的公布,很多着手早的同学,已经开始进入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预学习阶段。中级会计职称学习可分三步骤走:第一轮的粗学阶段——学习2016年预习班课程同时学习2015年辅导课程;第二轮的细学阶段——学习2016年基础班;第三轮:全面练习,题海战术阶段——学习2016年强化班、习题班课程同时结合辅导书做题。大家可以根据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201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阶段学习计划表》,做好此阶段的适合自己的每日、每周、每月的详细学习计划,从而保证自己的学习进度按时、按量有序进行。以网校论坛学友提供的关于《中级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目标及提示,大家可以借鉴与参考: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目标及提示 

一、学习2016年预习班课程+学习2015年辅导课程同时结合辅导书进行第一轮学习:

【学习用书】2015年《经济法》考试教材、2015年梦想成真辅导书——《应试指南》;

理由:题目较基础、简单,用于第一轮学习很适合。

【学习课件】请在正保会计网校报2016年课程,可以免费获得2015年全部课程。

【学习日期】到2016年4月1号以前

【学习内容】听正保会计网校课件强化班,并做完网校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中的《应试指南》

报课入口>>  书店入口>>

说明:买2016年课程送2015年相应科目课程

【学习目标】整体快速听一遍,不用记太多,目的就是让一个老师在你耳边碎碎念,不停念叨各种法律条文,规定,日期什么的,反复不停的给你听力的刺激。

在听老师碎碎念的同时,在教材上勾划关键句子、重要考点。比如:

1、公司法中,成立的条件;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的规定;

2、证券法中,首发上市、增发股票、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3、合伙法中,需要一致同意的事项;

4、票据法中,绝对、相对记载事项,背书转让的规定;

5、破产法中,它的流程、环节,破产财产的分配办法等。

一定要把这些重要的点勾出来,必要时,请用笔记本抄一遍。

免费讲座:老师赵俊峰点拨2015中级职称《经济法》考试重难点 

二、学习提示:

1、请有耐心的坚持,不可急躁。

2、经济法的知识点,特别多,特别碎。强行记忆不可取,我的经验就是:多听、多看、多念。听老师的碎碎念,反复看勾划出来的重点,多在嘴里念叨各个重点规定。然后适当背诵。

三、第一轮学习中的重要事项:(请严格做完)

通过老师提示、自己总结,如果近五年试题中频频出现的知识点、或年年必考的知识点,请在这一阶段背下来。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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