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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全年伴学计划考点2—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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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可以是法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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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全年伴学计划考点1—会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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