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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区域税收优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23

学习有重点,备考才高效!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提上日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朋友更好地学习,正保会计网校特意整理了《经济法》第7章的知识点——区域税收优惠,还在等什么,快来学习吧!

【知识点】区域税收优惠

(一)民族地区税收优惠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二)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自2011年至2020年,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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