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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采购的纳税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22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9月9日开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第9章的知识点“采购的纳税管理”,备考有重点,学习无压力!还在等什么,快来学习吧!

【知识点】采购的纳税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1.基本原理

一般纳税人以不含税的增值额为计税基础,小规模纳税人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基础。

增值率高的企业,适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适宜作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不含税销售额

2.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设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令两类纳税人税负相同,有: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17%=不含税销售额×3%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不含税销售额=3%/17%=17.65%

【结论】若增值率<17.65%,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反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较为有利。

(二)采购对象的纳税筹划

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的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货物,增值税不能抵扣(由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但价格上会有优惠。

(三)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赊购
不仅可以获得推迟付款的好处,还可以在赊购当期抵扣进项税额;
预付
不仅要提前支付货款,在付款的当期如果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被抵扣。

【提示1】在赊购、现金、预付三种购货方式的价格无明显差异时,尽可能选择赊购方式。

【提示2】在三种购货方式的价格有差异的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货物价格、付款时间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提示】需要认证抵扣的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该尽快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购进的多用途物资应先进行认证再抵扣,待转为非应税项目时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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