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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答疑精华:邻接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9-10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9月12日即将到来,备考时间日益紧迫。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邻接权

  详细问题描述:

  什么是邻接权?

  答疑老师回复:

  邻接权,是围绕着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而产生,是作品的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例如:出版社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可通过签订合同取得独家出版的权利;演员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另外还有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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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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