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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销售额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1-18

努力是一种常态,像一日三餐吃饭睡觉。知识也不是一蹴而就,是一天一天扎实练习。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准备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

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够级别: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证据: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全上交:所收款项全额上交财政。

⑤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记忆提示】税法是讲理的,只要是“合理的代收款项”,确实不是企业的收入就不作为价外费用。

【注意】在考试中一旦判定该项收入为价外费用,则该价外费用为含税销售额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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