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阶段必看知识点,并为大家准备了配套练习题及解析,希望能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经济法预习阶段必看知识点——要约与要约邀请
知识点练习题——要约与要约邀请
(单项选择题)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因业务扩张要购置一批打印机,便于当年6月1日致函乙公司,称可以每台1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A型号打印机。乙公司考虑到甲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可靠,便于6月2日回函订购30台打印机,但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打印机送至乙公司,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于6月4日又发函至乙公司,同意乙公司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台打印机售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乙公司订货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台打印机900元出售。乙公司6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6月7日,甲公司电话告知乙公司收到6月6日函件。这一过程中属于合同成立的要约的是( )。
A.6月1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
B.6月2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
C.6月4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
D.6月6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所述6月1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因为内容不具体,没有数量条款,为要约邀请;选项B所述6月2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该内容包括了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时间、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符合要约生效的条件,为初始要约;选项C所述6月4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因为甲公司变更了乙公司所提出的价格标准,应为新要约;选项D所述6月6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对甲公司的提议表示同意,属于承诺行为。根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6月4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该合同成立的要约。
【考察知识点】
要约
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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