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14

中级会计考试在即,你准备好了吗?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提供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为你考试保驾护航!

中级会计知识点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举例:老赵对老侯说等你结婚的时候我送你1万元做彩礼;老侯对老赵说等你驾鹤西游的那一天我一定把欠你的1万元钱还给你。
  前者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后者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判定标准
  条件或发生或不发生;期限一定会到来。
  【注意】期限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确定的。

2.能够作为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条件
  (1)将来发生;
  (2)不确定;
  (3)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4)合法事实;
  (5)不与行为内容相矛盾。

3.成立与生效(或失效)
  在条件满足或期限到来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并未生效(或失效);条件满足或期限到来时,法律行为生效(或失效)  

中级会计知识点

中级会计知识点

4.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

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通过《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

相关推荐: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各科目答疑精华汇总

答题秘方在手!中级会计考试还不拿高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