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的备考期,无论哪一天都不可以懈怠,一步一步的走下去,才能在这条路的尽头,回头遥望一路走来的风景,不留遗憾,满眼惊喜。学习永不止步,加油,各位备战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勇士!
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经合同各方同意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或两者)作出的变更。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形。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即一项新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形。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新合同的交易价格应当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一是原合同交易价格中尚未确认为收入的部分(包括已从客户收取的金额);二是合同变更中客户已承诺的对价金额。
(3)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形。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
如果在合同变更日未转让商品为上述第(2)和第(3)种情形的组合,企业应当按照上述第(2)或第(3)种情形中更为恰当的一种方式对合同变更后尚未转让(或部分未转让)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成功不会突如其来,而是从决定开始的那一刻起,持续累积而至。中级会计资格也不会轻易获得,那是由你身后的努力与坚持组成。快要放弃的时候,再坚持一下,请各位备考《中级会计实务》的考生坚信:“有志者,事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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